
摘 要
庞大的社交媒体信息的管理工作国内目前尚未形成切实有效的实践措施,本文首先以矛盾分析的方法总结了目前国内在管理实践中遇到的管理主体、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方面的三大矛盾,通过明确主体职能、构建数据标准和转变旧有思维三方面的努力以抓住主要矛盾、兼顾次要矛盾的方式推进构建社交媒体信息的分布式保存机制。

随着智能手机的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社交媒体工具进入了我们的生活,打破了原有的社会信息的传播渠道,各行各业都遭到了这股浪潮的冲击与洗礼,档 案事业也不例外。社交媒体信息作为社交媒体时代的衍生品,其档案属性曾在学界引起了争论,这些争论的背后,也应看到观点的共性,即有价值的社交媒体信息应该得到良好的保存。本文并非讨论社交媒体信息的档案属性问题,而是希望利用档案化的管理思维和手段,使社交媒体信息得以完整保存,具备成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所提及的电子证据的可能性。

1 概念辨析

1.1 社交媒体信息
社交媒体(social media),也称社会化媒体,最早出现在《什么是社会化媒体》的电子书中,其作者 Antony Mayfield 将社会化媒体定义为一种给予用户极大参与 空间的新型在线媒体。2011年2月,在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管理署(NARA)出版的《Web 2.0 社交媒体平台文件管理指南》之中,社交媒体被定义为“用来定义各种集成网络技术、社交和用户生成内容于一身的活动术语。”通过对社交媒体以及相关概念的梳理,笔者认为社交媒体是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用户通过社会网络分享信息的传播媒介,其核心是用户参与,信息共享和社交互动是社交媒体的基本特征。
1.2 档案化管理
档案化管理作为一个新型概念,其兴起和电子文件的大量形成具有密切的关系。针对电子文件的文件形态与档案形态的划分模糊、前端格式标准不一等问题,何嘉荪等学者提出了档案化管理的理念来适应电 子文件这一新兴事物。从要求来说,档案化管理相较于传统的归档管理而言更加的宽泛,融入了电子文件时代的前端控制原则、全过程管理等思想,从文件的形成阶段即开始对电子文件进行档案化管理,将标准要求落实到电子文件的整个生命周期。
就所具备的要素而言,社交媒体信息同样具有电 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这三大要素,因此社交媒体信息可以视为电子文件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而适用于电子文件的档案化管理工作,同样也适用于社交媒体信息的管理。以档案化管理的思维去进行社交媒体信息的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摆脱目前因缺乏理论指导而导致实践进展缓慢的现状,还有助于减轻档案部门的归档压力,敦促更多的社会主体肩负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共同努力完善社交媒体信息的管理体制。
2 管理难点

2.1 管理主体的矛盾
管理主体的矛盾重点讨论的是社交媒体产生的信息应该由谁来进行档案化管理的问题。在传统的档案工作中,管理的工作毫无疑问应该由档案馆进行。即使是在电子文件时代,档案化管理的工作延伸至文件阶段,管理场景也是处于一个档案馆可以直接监督和指导的有限环境之中。然而在社交媒体时代,大量的社交媒体信息都是由个人产生的,档案馆无法同时处理如此庞大的信息和如此芜杂的信息源。而作为承载这些信息的平台运营商而言,尽管在用户协议中,运营商对社交媒体账号拥有最终的所有权,但是对于账号所发布的内容,属于用户个人的创作信息只有用户才是唯一的所有权人。平台即使有保存数据的行为,也更多的是出于商业化数据分析的需要,而不是对信息进行完善的档案化管理工作的考虑。
有学者据此提出档案馆与平台运营商共同管理的模 式,由平台运营商提供技术支撑,档案馆提供业务指导, 但多主体的模式也会带来另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主体间的权责界定不清,导致管理混乱和政出多头的情况时有发生。除此之外,尚有数种不同的模式处于争论之中,主体涉及政府、档案机构、平台、用户、第三方机构等多方要素,而社交媒体产生信息量也以惊人的速度在不断增长。管理主体的缺失与大量社交媒体信息亟待管理构成了社交媒体信息管理的主要矛盾。
2.2 管理模式的矛盾
我国目前的档案管理体制是集中式的管理体制,档案最终都实行集中统一的分级管理模式,但这一点在社交媒体时代,和社交媒体的去中心化特点显得格格不入。 一方面,档案机构希望维持过去的中心地位,介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的各个环节的工作之中;另一方面,社交媒体支持每个用户自己创作和发布信息,每一名用户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形成者。社交媒体时代,档案机构需要面对的直接形成者会呈现指数级增长。如果各级档 案馆直接面向用户个人收集信息,姑且不论数以万计的形成者管理工作的可操作性,单单是形成者的不断流动就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用户与机构不同, 机构具有一定时间内的相对稳定性,而用户的流动性较之机构大得多,当用户流动时,其社交媒体信息的管理责任在界定上是一件相当棘手但非常重要的事情。而如果各级档案馆面向平台收集社交媒体信息,一方面必须考虑隐私权的法律问题,平台必须获取用户对于信息的授权使用许可才能进行移交的操作;另一方面档案馆也要面对存储空间的现实性问题。集中统一的传统管理体制和社交媒体的去中心化的现实的背后,隐藏着新旧两个不同时代之间的管理模式上的矛盾。
2.3 管理内容的矛盾
管理内容的矛盾重点涉及社交媒体产生的信息中哪些需要保存的问题,尤其是那些传统档案工作中不曾接触的信息应该如何处理。在传统的档案工作中,决定哪些档案需要保存的鉴定工作遵循的宏观鉴定理论,通过对档案的属性、社会需求以及相对价值等多方面内容综合考量后 给出鉴定结果;之后的电子文件时代,对电子文件的鉴定除了针对内容的内容鉴定之外,又增加了针对载体的技术鉴定要求,但这些要求相较于社交媒体信息的特点而言就显得缺乏针对性。首先,在信息共享方面,传统的档案工作中也会面临存在文件的转递和抄送这一类的信息共享 行为,传统归档工作对于共享性质的文件并不是所有都要归档,只有那些与本机关职能工作相关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才需要归档。而在社交媒体信息中,用户的转发、相互间的分享等等都可以算作信息共享的行为,这一类信息是全部保存、部分保存还是无价值的,这都是需要我们在管理社交媒体信息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其次,在信息互动方面,这是相较于信息共享而言更为复杂的问题。传统的档案工作中能够归档保存的是部门间的正式的往来公文,而社交媒体上的信息互动,我们很难将其界定出正式与非正式的行为,那么对于用户之间的互动信息,我们是否应将其纳入管理范围之中甚至是否应将互动行为纳入评价体系之中。传统鉴定原则与新型社交媒体信息之间的不协调,是第三个同时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矛盾。
3 机制构建
3.1 明确职能定位
对于社交媒体信息,档案馆应以一种参与者的姿态介入到档案管理的环节之中。这一理念映射到社交媒体信息档案化管理的问题中,需要明确建立以用户个人为基本保管单元,政府、档案馆和社交媒体平台三 方各司其职的信息保存和管理机制。
3.1.1 府职能
政府在整个的保存体制中扮演着鼓励者和扶持者的角色,主要负责解决资金和政策问题。与以往相比,政府的职能定位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政府所需要做的,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明确社交媒体信息的档案化保存办法,对各主体之间的职责进行清晰地界定,扫清政策层面的障碍,为社交媒体信息的管理提供明确的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政府还需继续肩负起解决保存过程中的资金问题的职责,划拨专门的款项投入到管理机制的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活动。
3.1.2 档案机构职能
档案机构在保存体制中扮演着宣传员、辅导员和教练员的角色,主要负责解决标准、宣传和教育问题。相较于以往,档案机构的职责发生了比较大的转变,面对社交媒体信息,档案机构传统的管理职责受到了较大的弱化, 而其宣传教育的职能则得到了突出。一方面,档案机构要负责与社交媒体平台协商制定社交媒体信息的保存标准,指导社交媒体平台建设相应的保存服务;另一方面, 档案机构要负责大力宣传个人建档存档的必要性,鼓励社会参与到信息保存的共建共享之中。针对档案意识比较匮乏的用户,档案机构要推出视频、手册等多样化的培训和指导服务,以辅导员的姿态指导用户完成个人社交媒体信息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3.1.3 交媒体平台职能
社交媒体平台在保存体制中主要负责解决技术问 题。社交媒体平台必须肩负起自己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有义务也必须为社会记忆的长久保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社交媒体平台需要和档案机构之间保持紧密的合作与联系,为平台构建完善的社交媒体信息的归档保存和管理功能。以社交媒体平台Twitter为例, 其于2012年底上线的Twitter归档功能,允许用户将所发布过的所有帖子下载后进行本地保存,并设计了多 样化的搜索功能。尽管该功能尚未满足完整的社交媒体信息档案化管理的要求,但也为社交媒体平台在新的体制下如何找准自身定位提供了鲜明的案例。
3.1.4 用户职能
用户在保存体制中扮演的是实际的操作者和管理者的角色,主要负责解决保存和管理问题。用户是整个社交媒体信息档案化管理体制的核心,也是整个管理体制的基本保管单元。用户不再拘泥于传统意义上的信息利用者的角色,而是参与到了社交媒体信息的创建、加工和提供等一系列工作之中,成为自己社交媒体信息的创造者和管理者。大量的以分散用户为基本保管单元,以地理位置或兴趣社区为边界的主要保管群体的兴起,将自下而上地推动整个社交媒体信息管理体制向着分散集中控制型的模式转变,不断提升信息管理体制与社交媒体时代的契合度。
3.2 构建保存标准
3.2.1 背景和管理信息
背景和管理信息是传统的元数据管理中所要求描述的两项基本内容,[7]这在社交媒体信息的元数据中同样不可缺少。背景信息主要是指社交媒体信息本身的构成要素的集合,包括主题、形成者、时间等等;管理信息则是描述社交媒体信息管理流转过程中的变化,但因为社交媒体信息主要依靠个人式的社会档案员进行管理,所以流转的过程被弱化,所以管理信息所包含的要素相对来说会比较少。
3.2.2 互动信息
前文我们已经分析过,信息互动是社交媒体的基本特征之一,甚至有学者认为,社交媒体信息注重对关系的解读,互动程度应作为鉴定的重要标准。此外,针对作为直接管理者的公民个人来说,社交媒体信息的保存除了个人记忆作用之外,分析个人的互动与社交行为同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由此可见,在社交媒体互动中产生的信息也应提取形成相应的元数据标准加以明确,在互动信息中,点赞、评论以及互评都可 以考虑作为标准纳入到元数据体系之中。
3.3 革新传统观念
3.3.1 档案工作者职责的新理解
社交媒体时代的档案工作者,除了必须具备基础的传统档案管理的相关技能与知识外,如何利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去吸引用户、为用户提供服务,同样至关重要。前文已多次提及,在社会社区范式的影响下,档案人员的角色正在向辅导员、教练员的角色转变。档案馆在将自己打造成社会服务机构的过程中,必须灵活运用社交媒体与用户直接沟通的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主动接触用户、 服务用户、培训用户,对用户在信息保存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回应,这不仅仅是在提高档案机构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力,同样也是帮助档案人员自身减轻社交媒体时代信息爆炸带来的归档整理的压力。
3.3.2 用户隐私的新理解
随着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社交圈的建立和信息的迅速传播,用户对于自身隐私也越来越重视,我们将这些社交媒体上的信息进行归档保存,这是否与用户隐私之间的相互冲突呢?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尽管保护用户隐私已经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但是对于用户自愿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发布的信息是否属于隐私尚未形成定论, 社交媒体平台与档案机构需要保护的是用户在使用档案化管理功能时的个人信息,这与用户登录社交媒体时的信息是一致的。换言之,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仍然 由社交媒体平台承担,这与现状并无变化,不存在有新增主体可以接触到用户的信息。其次,用户的社交媒体信 息是用户自行在本地进行管理的,即使之后需要到统一 的管理平台上自行管理,促进利用,也可以通过设置使用 权限的方式对用户所保存的信息加以保护。不能因为泄密的可能,而放弃保存的尝试,正如我们不能因为保密要求就放弃档案的公开利用一样。
4 结语

尽管目前尚未进行大规模的社交媒体信息保存工作的实践,但大量的社交媒体信息其中所潜藏的记忆价值却不容忽视。本篇文章仅针对社交媒体信息如何保存提出了自己构想的一套机制,关于社交媒体信息保存的更多层面的问题,如保存之后的工作,用户在管理过程中的权限设置,基于隐私权基础上的被遗忘权的问题等等,本文未能进行更进一步的分析,也希望本篇文章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社交媒体信息的保存与管理问题。